寧靜的心跡 (春)
19. 心甘情願地做事
心甘情願地做事是一種積極的態度,代表我們對生活的熱愛。有了這種態度,我們不僅會感到精力充沛,而且在做事的過程中也會有很多喜悅。這種喜悅勝過成功的感覺。它長久留在我們的記憶中,使我們平靜,並滋養我們的理性和意識。
如果能夠自由選擇,我們就會心甘情願地做事,並且更加專注。例如唱歌的時候,如果能夠想唱就唱,不想唱就停下來,我們就會更願意唱。這樣唱歌感覺很好,因為我們可以毫無顧慮地唱。另一個例子是步行。如果意識到需要走路或坐下,然後遵循這種意識,我們也會感到輕鬆和自在。
然而,在生活中,我們常常被迫去做一些不喜歡的事情,即使不確定是否有好處。例如,儘管不喜歡一些所謂的健康食物,但我們還是吃。做一些違背自己意願的事,說明我們內心不自由,總是被恐懼所迫,或被欲望所驅使。
這會導致我們的身體和心靈分成兩部份,彼此衝突並產生負面情緒。而且,在負面情緒的干擾下,我們的行動會變得更加混亂,因錯誤而造成很多煩惱和後悔。這些感受也會讓意識產生偏差,進一步加深我們內心的缺憾。
如果我們小時候受過嚴厲的管教,習慣了做違背自己意願的事情,長大後很可能處於身心分離的狀態。因此,我們需要修復身心之間的關係,使其再次一致和完整。
透過審視內心並思考動機,我們可以確定自己的行為是出於欲望還是需要。運用理智,我們可以判斷某件事是否可以做、是否有能力做,然後決定是否應該做以及如何做。這樣,我們就可以拋棄過去的習慣,不再根據自己的好惡來決定是否要做某件事。
喜歡與不喜歡都是情緒操作,是自我用來引導我們行動的原始工具。可想而知,如果採取這種行為模式,我們將會面臨許多危險。因此,培養更多意識,並擺脫自我的束縛,是我們必須做的事情。
當意識控制心靈,行動就會受意識指揮,我們只喜歡做對自己生命有益的事。這時候,無論結果如何,我們都會無怨無悔地接受。這不僅是成功的重要基礎,也是幸福和滿足的泉源。因此,只要認清自己內心的矛盾,明白人生的真諦,我們就會心甘情願地做事。